一、转折年代的矛盾双方——“山杠爷”何以被告?
《被告山杠爷》,是一部非常著名的法治相关电影,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一个故事,主人公是我国西南某较偏远的村子堆堆坪的村支书山杠爷。他“治村有方”却触犯法律成为被告。电影上映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苏力先生也写了一篇《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探讨了“西方法治”和“本土法律资源”的关系,该文也奠定了大家对于本电影讨论的基调,也就是西方或者说现代法治与中国传统的关系问题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五条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如是答
灰色的云层,古老的水车,连绵的群山,青色的石板小路,被山歌环绕的小天地——这便是光荣和犯罪,喜剧和悲剧并存的堆堆坪。
堆堆坪处在山区,这里不似个村庄,更像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山杠爷拿着如同棍棒的烟杆,像极了一个家长,以一打二骂的教育方式管教着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们”。然而,一辆公安车,载着一封突如其来的匿名信,闯进了堆堆坪
电视节目的主持人总是在最后说:“让我们期待着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早日到来。”这在现在来看也是个美好的梦,不忍戳破。在二十年前那个连法律自身都出问题的年代,广大劳动人民似乎还来不及呼唤什么“法制社会”。
山杠爷的倒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初这个特殊的背景下。九二年后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南方沿海地区的高速发展在经济,思想上对堆堆坪(整个西南地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开始走出山门接触了外面的各种新思想,显然,种种现在看来的常识在当时确实触动了整个封闭社会,特别是不起眼的“法律常识”。法律的特殊性在这时便体现出来了——不可抗拒。本来在山村里居于最高地位的山杠爷以及他信奉的一整套体系在法律面前如此脆弱不堪。那些原来被整治过的泼妇懒汉一下子变成了受害者,耀武扬威起来。
简简单单的剧情,标准的普法宣传片。山杠爷的倒下就在当事三方都很尴尬的情况下发生了。国家本无力承担堆堆坪村的行政成本,一切经济政治生活都在传统的山杠爷领导下有条不紊的运行。不守规矩的人经过调教变得安分守己
剧作以古老的乡约村规和当代法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建构叙事。山杠爷恪守传统,彰善瘅恶,大公无私,深孚众望。但他“家长制”和“一言堂”的宗族式基层管理方式但却酿出了人命。他关押不交公粮者,拆人信件,打人,虽合理却不合法。作为新旧时代交替的人物,他是法盲,和村民一样,以为村规就是国法,沦为悲剧人物。影片触及了上世纪末农村法制建设的症结,极具“历史纪录”价值。
《被告山杠爷》关于影片的浅评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88m1.com/k8/jingdian-20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