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通过军事法庭的诉讼讨论了很多东西,个人和国家,军人和战争,成功和失败,人性,理性...一部不觉得乏味和说教的美国主旋律片子
在午夜的电视里看到这个片子,pearl播放的片子都是精选。可能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播放的。故事很简单,简单的人物,简单的场景。这是我最爱看的电影类型。欣赏的是人物的独白。
故事结果早如我所料,没有任何惊喜。美式的一种爱国精神,或者传递的都是一种美式的价值精神取舍。如果有意品尝美式文化食粮,不妨一看
人民战争的词眼,是一个姓毛的人创造的。
但人民战争自古有之。
当自己的宗族受威胁时,没有理由只有成年男人厮杀,而妇孺只坐壁上观。
于是她们拿起了武器。
当一个未成年人的孩子拿着AK47对准你的亲人,你自然也会拿着M16在失去爱人之前行毙了她。
然而,总有人幻想这世界是美好的,他们希望妇孺们永远不知武器为何物,就自然当之妇孺们不可能拿起武器。
和平,不是写在脸上的孱弱,而是拿在手上的证物。
所以,Fuck the rules!
虽然是美国式的主旋律影片,还是很精彩的,绝对推荐一看。
印象中这种舍不得鞋子套不住狼的事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偷袭珍珠港,911事件都是很值得讨论的。传闻当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都忘了从哪儿翻出来的被我遗忘的老片子,细细品来,没有跌宕起伏,却扣人心弦,是一部严肃冷峻的战争法理政治剧情片。下面说说我理解的战争、法理、政治、剧情四个维度,以及一些值得咂摸的严谨细节。
1.战争
毫无疑问,开局就是战争。从美国的角度,越战是一场饱受争议和诟病的战争,当局如同前线的美国大兵一样,深陷泥潭无法自拔。越共军队深谙游击战的精髓,利用地利,整得美军叫苦不迭,所有手段放到雨林里都显得那么苍白,剩下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厮杀
1、男主在也门收集证据时访问了当地警察,当地警察回答认为当时是和平示威,所以减少了使馆门口的岗哨。请问任何一个政府在知道对方使馆门口有示威时(尽管明确表明是和平示威),是增派岗哨还是减少岗哨?
2、国家安全顾问最终还是看了录像,录像证明当时人群确实在向使馆和陆战队员射击(包括妇女和儿童,甚至那个断了腿的小女孩),从国际法角度讲,不管对方身份如何,一旦拿起武器就不再视为平民
3、证据显示也门官方是在事件第二天后才去打扫战场,而此时才拍摄了主控方所呈现的种种照片。从电影场景看出美军撤离时是白天,也就是说也门官方、当地群众或恐怖份子有至少整整一晚对现场进行处理。尽管我们无法从电影中看到到底是否对现场进行了处理,但是主控方和辩方都也无法证明当时有没有人在人群中向使馆和陆战队开枪。而根据美国法律,任何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其犯法的情况下,他都是无罪的,所以这也是陪审团最终定下判决结果的原因之一
4、不可否认陆战队在开枪时确实杀害了一些无辜群众,但是我注意到在陆战队乘坐直升机飞向使馆途中
“交战规则”大片鉴定!我去你美国法律的香蕉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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