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上海看鲍勃·迪伦的个展时,印象很深刻的是展厅入口的一句话:“我出生的地方离我应该在的地方很远,所以我走的是一条回家的路。”
鲍勃·迪伦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一个荒凉的铁矿石产区,那里的人们过着封闭而贫瘠的生活。24岁的他,选择在一个清冷的早晨义无反顾地离开家乡,追寻梦想——至于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落后的乡村注定留不住那些雄心壮志的年轻人。在看完西班牙电影《杰出公民》后,我脑海中首先联想到的就是这位民谣歌手的故事。巧的是,和鲍勃·迪伦一样
摧毁一名作家最高效的方式是让他成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于是能用他自己的笔打倒自己。而作家自我超越的办法不外成名,成名可作验证所谓现实荒谬性的标尺。伟大者揉现实荒谬于一团,生活赋格文学,文学佐进生活,此时的作家才有大乐。否则要么沦为王小波口中“语言的捐税者”要么堕入精神苦海无法自拔,那些都是极苦的大半作家的荒唐宿命。
从小到大都极力考最好的学校,并非是有多想逃离原本的生活,而是想提高自己身边人的质量,特别是不得不打交道的人。
但最终只能承认永泽说的是对的:那种人无论到哪里比例都是一样的。毕竟我从未逃离这个社会。但很庆幸的是我身边优秀的人的确越来越棒。
(强忍着看完,能把我厌恶之事集中在一部电影也是厉害。或者说我所讨厌的本质上是一样的?
(开头对诺奖的评价与我的看法不谋而合。每年有人说村上陪跑的时候我真想让他好好读读村上的作品。
《杰出公民》我书中的主人公(也指故乡的那些愚民),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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