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知乎体去评价这部电影,估计会是这样,一部丹麦导演拍的丹麦男演员主演的南非取景的美国西部的反基督片。这里的关键词有丹麦导演,丹麦男演员,美国西部片,反基督。
美式英雄主义电影最早来源的就是西部片 — 快枪手,决斗,一个汉子,杀杀杀,要是手里拿个绳子能套住牛和羊之类那就更炫技了。
三四段埋伏的矛盾冲突,几场为呼唤观众高潮的决斗,再来个若干回合的抢妹子游戏,一个故事就这样欢快而愉悦的讲完了。这么看起来,这不就是近些年漫威出品的那些个电影的套路么?
当然,就像不能指望拉斯·冯·提尔能给你带来一部反映人性善的电影,你同样没法指望欧洲重艺术情怀的导演给你拍几部中规中矩,且三观都居中的电影。吕克贝松的情怀是都掉到好莱坞的“浅海”里。
然后让我们聊聊这部电影为何反基督吧。
1870年的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已经五年,退伍的丹麦裔士兵Jon在美国的中部地区一个小镇子谋生。他去镇里接从远方来的妻子和儿子,回乡下的夜路马车却碰到刚出狱的乡霸的弟弟。电影仅仅在开头十分钟是用明亮的色调,而后,这段回家路就随着夜幕地来临
竟然是丹麦人拍的西部片,一点不难看,我看得一气呵成,从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上马车之后,情绪就一直给吊着,麦叔的棱角分明的五官很丹麦,很适合角色,想起了年轻时的伊斯特伍德。
这当然是现代的西部片,更暴力一些,比如:恶霸当街枪杀老太婆与残疾人,即使是镇上人贡献出来的肉参,活生生地被爆头于眼前,其他人包括至亲的人即使是用面做的都应该爆发了吧,更更重要的是,围观的看客里也是带着枪的,大不了干个鱼死网破又如何?
开棺材店的镇长是脱了麦叔的藏钱的靴子,是地价收了地又转手卖给了恶霸(恶霸帮石油大亨收地),但似乎也罪不至死吧,麦叔爆他的头只是为宣示自己的复出?
麦叔的兄弟是为麦叔而死,麦叔最终抱得美人归,可否勾起心中的悲凉?警长手下也是有几条人马的,外加上麦叔兄弟两虎,枪支弹药杂货店是有的,豁出去跟恶霸干一票,不一定会吃亏的,只是警长为何就看不到这一点,还要作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来,比如绑住麦叔兄弟献于恶霸,自损实力不说,自认为的时机未到,暂避锋芒之说更是鬼扯
救世:以暴制暴,以血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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