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出场烈焰红唇、满身狼狈,在进入和平饭店之后却能立马“入戏”,谎话段子信口拈来,骗吃骗喝理直气壮,躲在和平饭店的是一群摊上要命事的胆小鬼,借着“杀人王”的名声在这里苟且偷生,也许是日久天长躲在这方寸之地,每个人的心里都是荒芜的长了草,每个人都沉迷于女人编制的货色生香的“老板和老板娘的前世今生”。
老板回来看到她浴缸里卷发可爱的女人,看到地上她的红旗袍、沾着红唇印的红酒杯,那是老板的心结,因着勾起心结老板对这个张嘴闭嘴“欠债肉偿”的风尘女子不屑却也柔软
最近重温了一遍发哥的和平饭店,和当年看的内地版的老板的故事出入还是比较大的!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脑子一直在闪现几个词! 1、英雄!杀人王阿平的军阀爸爸说杀一个人你是犯罪,杀成千上万个人你就成了英雄!阿平十二岁那年父亲打败仗而死,他开始流浪,偷了一个地瓜而被人打的快死,他杀了那个人,又来了6个人打他,他又把这6个人杀了,村子里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他想要什么都给他!甚至他走的时候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孩子要跟着他混
为了找个曲子重温了和平饭店,内心却不再和平。
我不追究剧情是否合理,导演是否高明,演技是否高超;
我撇开周润发、杜琪峰或者叶童不谈;我只说爱。
爱呀!是人就有爱,杀人王也不例外。
对女人的爱。
先说吴倩莲。杀人王太爱她了,爱她的红旗袍,爱她的红唇印,爱她的歌声,爱她的一切,简直爱到了极点。
但物极必反,爱极生恨。尤其是当他最爱的女人串通自己兄弟意图加害自己时。
那种爱,瞬间转换成恨,如火山般爆发出来,红了眼的杀人王杀了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我爱你,你就要爱我。你不爱我,我便恨你。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欲杀我,我便杀你。
杀人王很好的遵循了这个爱情和生死的双重游戏规则。这个规则适用于大多数人。
在杀光自己的兄弟和女人之后,杀人王孤独了,孤独到了极点他又想爱了。
但他不敢再爱女人,因为他的规则告诉他女人比江湖更冷酷无情。
于是他选择了爱江湖爱全人类。于是开了和平饭店,庇佑所有需要爱的避难者。
再说邵小曼,这个十年之后出现的翻版吴倩莲。
看了种种老板的评论,倒想评价下阿曼,这个女人应该遇到一个值得指引她人生的好男人。
在阿曼碰到老板之前,其形象品格低劣满口谎言妓女。靠着欺骗,行窃,伪装在世间苟生。
女子这样活的是可悲的,靠着肉体和谎言独自坚强的活在世间,在那种流离破碎的年代,为了能吃饱饭,感情这种累赘品是女人所不需要的,也是这种毫无安全感的世界逼着她去创造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那就是答应丁满的要求——欺骗老板。
她对男人的伎俩永远是这两套,天下没有不吃腥的猫,除了色和骗,她更想不到天下之间竟有如此专情的男人
——每一个来和平饭店的人都不想死,我没见过一个人怕死,怕得像你这样难看的
这句话彻底触痛了她心里唯一执念,她气愤、压抑、点烟、爆发,而后强吻了老板。而之后的人性挣扎,寻死再到被老板就回.......这时我感觉到了阿曼心里的灯被点亮了,是做个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残缺女人,还是哪怕仅有此刻敢作敢当的活的当下一样的美丽女子。她想告诉老板,也想告诉这世界,我不是你们想象那样的浮尘女子
《和平饭店》热播!爱呀,杀人王的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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