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是应为皮尔斯布鲁斯南去看的,但是这部影片突破我原本对美国谍战片的印象,不是一味的血雨腥风以及个人英勇主义的,故事情节紧凑,节奏很快,让人一看就不想放下的感觉,当一个从CIA里面退出的人,本来可以开始享受人生的新生活,却又因为CIA的问题,与老东家对峙,画面感很强,而且皮尔斯的身手还是很棒呀,看不出已经六十出头,演技绝对没有问题
其实特工谍战片给我的印象一直都如此,比如男主角果断决绝,杀敌手的时候毫不眨眼,杀人的动作往往行云流水且非常巧妙,不靠蛮力(往往反派及其手下都是这种靠蛮力的),十项全能:开奥迪,骑摩的,爬墙,游泳,易容,开锁,有气质所以善伪装各种大人物,精通多国语言......技术一定是过硬的,除了电脑这块不行??(基本特工队伍中那个编程技术员都要外包);判断准确,即使在情急之中,也能高屋建瓴,不会莽撞做决定;在绝处绝对都能逢生......其实这些块面,构成了这类片子的“节奏感”
看完电影来看评论,才知道是007。看来我是一个菜鸟啊。那就看看菜鸟的逻辑吧:
光头让007去接送目标。
正常的逻辑是光头知道了CIA要查清俄老大的历史,担心自己一起被连累,所以要劫胡。但光头当年肯定不会像007那样,自己就决定跟俄老大合作,甚至背着俄老大黑他,逼他上贼船。从最后招供来看,俄老大是知道光头的所有目的的。所以光头的目的绝不是保护自己,而是为了保护CIA中更大的BOSS。
那么CIA为什么要挖俄老大的底呢。显然是俄老大羽翼丰满,要当俄总统了,当然不愿意再受制CIA了。于是CIA准备搞点黑材料来控制俄老大,让他即使当上老大,也要受控制。但俄老大也在忙活,首先是大杀特杀,凡是知道他的过去的那些人都已死得差不多了,但唯独忽略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美女。
于是CIA的机会就是找到这个美女,并以此要挟俄老大。
这个应该是大逻辑。
但可惜这个任务的总管不是光头,为什么呢,只能归咎于CIA的内部争斗了。
但光头为什么要劫胡呢,还是没有理由,难道劫胡成功就算他奇功一件,显然不是,唯一的理由就是当年的事对CIA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十一月杀手》的小说原著出版于1987年,那时007系列的制片人布劳科里正试图说服布鲁斯南出演这个王牌间谍。那是布鲁斯南作为银幕绅士风采最足的年代,反倒是后来真演占士邦时已有些老态。看那些职业生涯跨度大的演员,越发体会出岁月这把杀猪刀的吹毛断发和一视同仁,年过六旬的布鲁斯南在本片下垂的眼角,臃肿的双颊,扭头时皱出好几圈的赘肉,使沉迷在他当年勃发英姿中的影迷们失望地宁可去看老片压压惊。电影不但配上个小鲜肉跟他抢戏,更讽刺的是小鲜肉秀脸蛋秀身材,引得美女投怀送抱,抢去了原本是007专利的床戏。
布鲁斯南饰演的老间谍从77年一直干到08年,比任何一任007都干得久,不过烧钱的本事远逊诸任邦德。这个间谍很蓝领,开休旅车,站电车,顶级享受是擅闯民居坐沙发上喝酒,估计一辈子都没公款享受过五星酒店几次,难怪老是不满大吐F词,把一部没什么暴力的电影生生顶上了R级。要寻找邦德的踪迹也不是没有,俏皮话是一大亮点,“防弹衣可防不了被爆头。”“反正我头痛也挺久了。”“所有朋友都想杀你吗?”“到头来都会
打分85分。三路人马围绕一个女生进行追逐和互杀,非常出色的商业片,情节紧凑,节奏很快,故事峰回路转还很有逻辑性,动作戏到位,是近期难得的高分电影。
整部电影横跨俄罗斯、塞尔维亚、黑山、美国等多个国家,地缘政治性让整部电影显得颇有格局和气势。
男主皮尔斯布鲁斯南(原007,腔调很浓),女主欧嘉•柯瑞兰寇(前邦女郎,身材极好),其他俊男靓女也不少。你可以当成一部007外传来看,挺精彩的一部外传。
虽然是2014年的电影,但是值得去电影院观赏。赶紧,毕竟是批片引进,寿命比分账片短,再不去就下线了。
《谍影特工》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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