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分
river值得拿一个奥提,他像流星一样划过90年代的好莱坞。一瞬光彩。
没想到片子拍得这样深刻,如此边缘而黑暗。不太喜欢前半部分的风格,很俗套而高雅的80年代怀旧风,导演炫技般的运镜,虽然让人瞬间入戏,但是诸多压抑和重口的情节表现的太明显了,失去了隐晦的伪装,观感很沉重。如果不是river和Reeves的颜值和演技双在线,甚至我都撑不过昏昏欲睡的前半小时。走过了街头混混情节,开始变成公路片(其实整部电影也算公路片),一辆摩托两个人,说走就走地踏上了寻找妈妈的旅程
Scott陪着Mike一路从波特兰到西雅图,又从爱达荷到意大利。曾也幸福得不知所措,曾也深爱得身临其境,曾也幻想得天马行空,却终究绝望得不愿再醒。
一、爱达荷——那些昏厥的记忆碎片,是Mike最诗意的牵挂
影片的开始,Mike站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公路上,呢喃着自己的身世,自己的过往,自己的伤,那锁在喉咙中的一字一句像是撕裂了无数次灵魂才说出的话,他痛得如此没有归属感,他痛得只有逼着自己躺下。脑海中不断翻滚着那些仅存的碎片。母亲像是他最初与最后的坚持,所有的阳光都依偎着母亲的身影,真实得未曾离开。然而再灿烂无痕的一大片麦田,也慰问不了Mike内心沦陷的虚无感。
于是他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回到这条通往爱达荷的公路,又或是离开爱达荷的马路,嗅着曾经有过的微弱的味道,让冰冷的灵魂绝望得彻底或是歇斯底里地重生。
影片的最后,还是这条空旷得让人迷失的马路,依然是那张绝美的脸,依旧是那份让人窒息的孤独。最后的他还是无望地躺下。因为他已经不知道下一站会是在哪里。他已经没有勇气再继续走下去。
生命的旅途就像是他这趟旅行
Mike在表白的时候,就知道会被拒绝,很尴尬,但还是忍不住说了‘我爱你’。
Scott很温柔,他让Mike睡在自己的怀里,知道给不了爱,至少还有关怀。
难道真的是宿命吗?Mike那个不寻常的家庭从一开始就谱写了他人生主旋律,要在精神类疾病中度过。这种痛苦的,还有他身兼父亲角色的哥哥,不伦恋,同性恋,在同一个家庭里面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个人人生的轨迹会变得‘特别’,这种‘特别’会带来格格不入,会在走上正轨之前随意地跑起来。
影片最后Mike睡在那条看不见终点的路上时,悲观的我还发现,路两边的颜色刚好是青青的绿色和枯萎的黄色分开,而Mike,在枯萎的那一边。电影在讲述故事的时候,时而隐喻,诸如里面Bob那个角色,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和Scott形成莎翁文学的对比;时而浅显,路过熟睡的Mike身边的车辆,有的人夺走了能夺走的东西,有的带他离开。
为什么Mike一心要找自己的母亲呢?我一直不太明白,他是什么时候离开母亲的,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电影没有说清楚。只知道他成为一名站街男开始,大概过去四五年的时间了。为什么,之前不去找呢?
这部片子,记忆对是一个很震撼的东西。记忆是不能失去的,哪怕是一小部分,失去记忆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可是有时自己转念一想,快乐的,痛苦的,无论是何种记忆,在脑中却是一片模糊,哪怕只是一小块。心中突然恐惧又着急地只想大声喊,因为属于我的那片私人园地竟然不小心被我丢失了。我奋力地想追寻从何时起发生的,最终也是徒劳。也许是由于处在无序散漫的状态过久,有时甚至连现实与梦境都分不大清。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有多糟糕。恍惚中,记忆就像极差的收视讯号。所以开始学会用文字记录,怕哪天忘了……
“我自己的爱达荷”有的人终究会成为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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